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7.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是什么?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政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各100分,体育考试50分,艺术60分,信息技术考试10分的成绩;以及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第、综合素质评定等第和考生志愿作为录取依据。
8.录取时间及录取工作按什么程序操作?
(1)录取工作开展时间为7月18日—25日,录取结果将在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http://zsks.hhyedu.com.cn及各招生学校网站上公布,同步进行预注册,学籍不再流动。考生还可以登陆志愿系统查看录取结果。
(2)录取投档工作按批次顺序依次进行,提前批投档录取后不再进入普高批投档,如前两批次未投档录取,自动进入职高批投档录取,未填报志愿考生不进行投档录取操作。
(3)提前批投档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累积计入普高批招生计划,普高批按剩余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操作。
9.考生是否可以跨区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或以“寄读”、“借读”名义学籍外挂?
(1)考生未经批准,不可以跨区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应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所辖范围内招生,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未经批准,严禁学校以“寄读”、“借读”名义学籍外挂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2)未经批准擅自跨区域就读的考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0]29号)第十条的规定:“中小学凡违反招生政策招收的学生,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不予以注册”,市教育局中招办将一律不予注册学籍,监察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10.中考成绩何时公布?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获取?
中考成绩于7月4日公布。县市区考生成绩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下发至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市城区考生成绩直接发到毕业学校。考生可到毕业学校查看自己的中考成绩,也可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查阅中考成绩。
11.个别考生如对自己的中考成绩有异议,应如何复查?
个别考生如对自己的中考成绩有异议,允许考生申请查分。各县市区和城区考生分别向所在县市区和城区学校提出申请,由县市区和城区学校统一收集,在7月6日—7月8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查分。
12.我市今年普高专业特长生的录取有何规定?
经市教育局批准, 市一中、市八中、铁一中可面向市城区分别招收对体育、艺术、科技类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市二中可面向全市行政区域招收对体育、艺术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市七中可面向全市行政区域招收日语类特长生。市十九中可面向全市行政区域招收对体育类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专业特长考核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市中招办派人参与监督,考核成绩在校内公示三天,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5月15日—5月20日,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在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才享有特长生预录资格。正式录取时,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专业特长考核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划定分数线,由市中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13.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惠政策有哪些变化?
今年取消农村独生女子、双女户、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优惠加分政策,保留以下项目。
(1)烈士子女降10分录取。
(2) 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降5分录取。
(3)少数民族及侨属子女降5分录取。
14.享有优惠政策的考生如何申请优惠加分?
享有优惠政策资格的考生在6月3日-7日,应将《优惠加分申请表》及县级及以上相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学校,学校统一到市、县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各学校必须将市、县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反馈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的政策性优惠资格,并对有关人员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15.考生如果错过了报名、考试和录取等环节的时间节点怎么办?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考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贻误时间或填报错误造成错过报名、考试等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